本报讯为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》精神,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在全国开展税务部门收费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,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国税局、地税局最近联合下发通知,将从近日开展税务部门收费专项检查。
这次检查的对象是本市市、区两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;检查的范围为1997年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,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1996年。
检查的时间安排为:9月20日前为税务部门开展自查阶段;9月21日至10月30日为物价部门重点检查阶段;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。
对检查出的问题,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从宽处理。对于情节恶劣、性质严重的乱收费问题公开曝光,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。